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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租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出租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出租协议书1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普通客户收费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50元/天40元/天

  300-600公里100元/天80元/天

  600公里以上200元/天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2008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20010XX

  (2)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出租协议书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车辆出租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积极支持**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加快金融业务发展步伐,促进**邮政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购置投入,有效防止浪费投资现象的发生,根据省行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甲方同意将自有汽车(附有效车辆行使证一份)一辆交付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就资产使用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有的资产:** 汽车一辆。

  二、资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无权变卖、出售。使用期间,乙方应限额承担该车所发生的油耗、维修、保险等车辆使用费,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三、根据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协议租赁使用期间按每公里1。5元计算,每年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不高于30000元。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未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甲方有权向地方仲裁机构申请民事仲裁。

  五、为确保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隐患,甲方在资产租赁期间原则上不得长途驾驶,同时,协议租赁有效期内租赁资产所发生的安全性事故等损失费用一律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六、资产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协议,如遇甲方因人事变更等合法性因素需终止协议,甲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凡甲方无任何合法因素随意终止协议造成乙方发生经济损失,甲方需承担相关损失费用,且乙方有权在甲方各种所得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从年元月起执行,协议租赁期一年。

  甲方:

  乙方:

  资产所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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